深圳楼市新规:安居房满10年可补缴价款申请取得完全产权,政策出台,安居房业主迎来春天
根据《深圳市保障性住房条例》和《深圳市安居型商品房建设和管理暂行办法》的相关规定,深圳安居型商品房的购房人在签订买卖合同满10年后,可以按照政策规定补缴价款申请取得完全产权。以下是详细的申请条件和补缴价款计算规则:
申请条件
1. 权利人身份:申请人必须是安居型商品房《房地产证》或《不动产权证书》上登记的权利人,并需获得其他共同权利人的书面同意。
2. 合同期限:买卖合同的签订时间需满10年。
3. 抵押情况:若该套安居型商品房因按揭贷款而设定了抵押,需先解除抵押。
4. 书面同意:需要其他共同权利人一致书面同意。
补缴价款计算公式
补缴价款 = (原市场价格 原购买价格)× 50% 税费
原市场价格:统一按照原购买价格除以70%计算。
税费:包括契税、印花税、交易服务费等,权利人在办理安居型商品房《房地产证》或者《不动产权证书》时实际支付的税费。
办理流程
1. 提出申请:权利人向深圳市住建局或区住建局提出取得完全产权的申请。
2. 受理审核:受理部门按照《深圳市安居型商品房产权管理有关事项处理办法》规定进行审核,自受理申请之日起10个工作日以内完成审核工作。
3. 审核批准:审核通过后,权利人可以取得完全产权。
其他注意事项
住房保障政策:权利人取得安居型商品房完全产权后上市交易的,不得以无房身份再次享受本市住房保障政策。
面向人才配售的住房:面向人才配售的住房产权管理事项按照本办法规定执行,计算补缴价款时,原购买价格按照同等条件下安居型商品房价格取值。
该政策自2025年1月2日起施行,旨在规范安居型商品房产权管理活动,保障购房人的合法权益你知道吗?最近深圳楼市又出了个大新闻,简直让人眼前一亮!那就是——深圳的安居房,满10年就可以补缴价款,申请取得完全产权啦!这可是个大好事儿,让不少安居房业主心里乐开了花。下面,就让我带你一起来详细了解这个新规吧!
政策出台,安居房业主迎来春天

2024年12月23日,深圳市住房和建设局发布了《深圳市安居型商品房产权管理有关事项处理办法》,这个新规将于2025年1月2日起正式实施。对于不少在深圳打拼的年轻人来说,安居房就像是一颗定心丸,解决了他们的住房问题。而这次新规的出台,无疑让这颗定心丸变得更加牢固。
满10年,补缴价款,完全产权不再是梦

按照新规,购房人签订安居型商品房买卖合同满10年后,就可以按照政策规定补缴价款,申请取得完全产权。这意味着,那些已经入住安居房的业主们,终于可以摆脱“租客”的身份,拥有属于自己的房子了。
那么,补缴价款是多少呢?别急,我来给你算一笔账。假设你以200万元的总价购买了一套安居型商品房,原市场价格则为285.7万元。那么,补缴价款就是(285.7-200)×50%-税费。其中,原市场价格统一按照原购买价格除以70%计算,原购买价格不包含户内装饰装修价格。税费是指权利人在办理安居型商品房《房地产证》或者《不动产权证书》时实际支付的税费,包括契税、印花税、交易服务费。
四大条件,申请完全产权不是难题

虽然新规出台,让不少业主看到了希望,但申请取得完全产权也不是那么容易的事情。根据新规,申请取得完全产权需要满足以下四个条件:
1. 申请人必须是安居型商品房《房地产证》或《不动产权证书》上登记的权利人,并需获得其他权利人的书面同意;
2. 买卖合同的签订时间需满10年;
3. 若该套安居型商品房因按揭贷款而设定了抵押,必须获得抵押权人的书面同意;
4. 不存在法律法规、规章或安居型商品房买卖合同中约定的不得取得完全产权的情形。
看到这里,你是不是觉得有点复杂?其实,只要按照政策规定,一步步来,申请取得完全产权并不是难题。
不申请?没关系,继续住着也挺好
当然,也有不少业主觉得,申请取得完全产权太麻烦,或者觉得补缴价款太高,不想申请。没关系,政策也考虑到了这一点。根据新规,购房人可以根据自身情况自愿选择是否取得完全产权。如果你选择不申请,那么安居型商品房的住房性质保持不变,你仍可按规定继续占有和使用该住房,还可按规定进行继承。
继承问题,新规也给出了解决方案
在安居型商品房取得完全产权前发生继承的,继承人经协商一致后,可选择以下四种方式之一处理:
1. 将住房登记至未在本市拥有政策性住房的继承人名下;
2. 向市住房主管部门申请收购该套住房,就收购款进行继承;
3. 按照规定继续占有、使用该套住房;
4. 待住房符合取得完全产权条件并补缴价款后,取得该套住房的完全产权。
看到这里,你是不是觉得这个新规真的很贴心呢?它不仅解决了安居房业主的住房问题,还考虑到了继承问题,让政策更加人性化。
深圳楼市新规的出台,无疑为安居房业主带来了福音。在这个充满希望的时代,让我们一起期待更多的好政策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