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连周水子机场海关查获加热卷烟和电子烟弹共174条
近日,大连周水子机场海关在对入境航班旅客进行监管时,查获了一名旅客携带的加热卷烟和电子烟弹共174条,超过了旅客入境携带的规定数量。该旅客选择“无申报通道”入境,神色慌张、行为异常,引起了海关的注意。目前,这些涉事物品已被暂扣,待进一步处理你知道吗?就在最近,大连周水子机场海关可是发生了一件让人瞪大眼睛的大事!竟然有人携带了174条加热卷烟和电子烟弹,这可真是让人意想不到啊!下面,就让我来给你详细说说这件事吧!
事件回顾:174条烟弹,海关严查

据海关发布的消息,近日,大连周水子机场海关在对入境航班旅客进行监管时,发现了一名神色慌张、行为异常的旅客。海关关员立刻对其进行了拦截,并对其携带的行李进行了开箱查验。结果,竟然在行李中查获了加热卷烟104条和电子烟弹70条,共计174条、34800支。
这可真是让人大吃一惊!要知道,根据我国相关法律规定,旅客可携带香烟(含加热卷烟)400支,或者雪茄20支,或者烟丝500克。而这位旅客携带的烟弹数量,已经远远超过了规定数量。
背后原因:佣金诱惑

据海关调查,这4名旅客自述均受雇于同一人,为其携带烟弹,赚取佣金。这可真是让人意想不到!为了赚取佣金,竟然冒着违法的风险,这可真是让人痛心疾首。
电子烟的危害:诱导成瘾,危害健康

电子烟,这种模仿卷烟的电子产品,近年来在我国市场上备受追捧。研究表明,电子烟仍含有尼古丁成分,有诱导成瘾的作用;电子烟烟液产生的烟气含有甲醇、丙二醇、甘油等气化成分,过量吸入会危害人体健康。
根据国家烟草专卖局鉴定,加热不燃烧卷烟中的填充物也系烟草制品,其与传统卷烟并无实质性差别,应当作为卷烟进行监管。
海关提醒:遵守规定,避免违法
海关提醒广大旅客,烟草制品属于国家限制进境物品。在携带物品入境前,应充分了解国家关于进境物品的相关规定,避免产生违法行为,甚至构成走私犯罪。
根据《海关法》第四十六条规定:个人携带进出境的行李物品、邮寄进出境的物品,应当以自用、合理数量为限,并接受海关监管。个人“物品”须满足两个条件,一是“自用”,二是“合理数量”。
香港、澳门地区旅客及因私往来香港、澳门地区的内地居民,可免税携带香烟(含加热卷烟)200支,或者雪茄10支,或者烟丝250克进境;其他旅客,可免税携带香烟400支,或者雪茄100支,或者烟丝500克进境。
所以,在携带烟草制品入境时,一定要遵守规定,以免给自己带来不必要的麻烦。
:警惕诱惑,健康生活
这件事给我们敲响了警钟,提醒我们要警惕各种诱惑,尤其是那些看似无害的诱惑。同时,也要关注自己的身体健康,远离烟草制品,过上健康的生活。
大连周水子机场海关查获加热卷烟和电子烟弹共174条的事件,让我们看到了海关在维护国家法律法规、保障人民群众健康方面的决心和力度。同时,也提醒我们要时刻关注自己的行为,遵守国家规定,共同营造一个和谐、健康的社会环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