男子见义勇为受伤 获救老人拒绝确认 谁应承担损失?法院判了
根据相关报道,上海市民柴先生在上班途中见义勇为救助一位即将摔倒的老人,但因救助过程中自己腿部受伤。事后,相关部门准备为柴先生颁发“见义勇为”荣誉证书,但需要获救老人对救助情况进行确认,老人却拒绝确认。柴先生因此将老人诉至法院。
法院在审理过程中调取了事发地铁站的监控视频和医院出具的诊断报告,确认了柴先生救助老人的事实以及他因救助导致自身受伤的情况。最终,上海铁路运输法院判决获救老人补偿柴先生7000元。
根据《民法典》第一百八十三条的规定,因保护他人民事权益使自己受到损害的,由侵权人承担民事责任,受益人可以给予适当补偿。没有侵权人、侵权人逃逸或者无力承担民事责任,受害人请求补偿的,受益人应当给予适当补偿。在这个案例中,虽然老人没有直接侵权,但作为受益人,法院判决其给予适当补偿。勇敢的心,受伤的代价:男子见义勇为受伤,获救老人拒绝确认,谁该承担损失?法院判了
那天,夜幕低垂,成都至南充的高速路上,一辆货车侧翻,司机被困。90后小伙王刚,没有丝毫犹豫,停车、爬上侧翻的货车,试图救人。命运弄人,一辆后方而来的货车撞上了他,王刚坠桥身亡。这起事件,不仅让人痛心,更引发了关于见义勇为者权益保障的广泛讨论。
一、英勇救人,却不幸丧生

2024年8月9日凌晨,成巴高速四川绵阳三台县境内,王刚驾车回家途中,目睹了一起货车侧翻事故。他毫不犹豫地停车,爬上侧翻的货车,试图救人。就在他抓着驾驶室门把手时,后方一辆货车追尾撞了上来,王刚不幸坠桥身亡。
二、获救老人拒绝确认,引发争议

王刚的英勇行为感动了无数人,但事情并没有就此结束。事后,交警部门认定后车司机承担主要责任,获救货车司机承担次要责任,而王刚不承担此次事故责任。更让人意外的是,获救的老人拒绝确认王刚的救助行为。
三、法院判决:老人需赔偿

面对这样的情况,王刚的家人感到十分无奈。1月16日,法院就相关赔偿事宜作出判决,两辆涉事货车投保的保险公司需赔偿相关损失共计130余万元。同一天,绵阳市三台县委政法委员会公示拟确认王刚的见义勇为行为。
四、法律如何守护善行
这起事件引发了人们对见义勇为者权益保障的关注。根据《民法典》第一百八十三条规定,因保护他人民事权益使自己受到损害的,受益人可以给予适当补偿。在实际操作中,如何界定见义勇为行为,如何保障见义勇为者的权益,仍然存在不少难题。
五、见义勇为者如何保护自身权益
面对这样的情况,见义勇为者应该如何保护自身权益呢?
1. 了解相关法律法规:见义勇为者应了解《民法典》等相关法律法规,明确自己的权益。
2. 及时报警:在救助他人的过程中,如遇意外情况,应立即报警,以便及时获得法律援助。
3. 保留证据:在救助他人的过程中,应尽量保留相关证据,如照片、视频等,以便日后维权。
4. 寻求法律援助:在遇到权益受损时,应及时寻求法律援助,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
见义勇为是一种高尚的行为,值得我们每一个人尊重和赞扬。同时,我们也应关注见义勇为者的权益保障,让好人不再流血又流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