云南省委原常委、省政府原副省长李石松被决定逮捕
云南省委原常委、省政府原副省长李石松因涉嫌受贿罪被最高人民检察院决定逮捕。该案由国家监察委员会调查终结,并移送检察机关审查起诉。李石松在任期间被指涉嫌严重违纪违法,包括非法收受巨额财物、违规干预司法活动以及贪图享乐等问题。目前,案件正在进一步办理中最近云南省委原常委、省政府原副省长李石松被决定逮捕的消息可是闹得沸沸扬扬。这位曾经风光无限的官员,如今却成了阶下囚,真是让人唏嘘不已。今天,我们就来聊聊这位“老虎”的落马之路,看看他究竟犯了什么错,为何会受到法律的严惩。
一、李石松的“辉煌”生涯

1969年2月,李石松出生在云南云龙县,白族。他毕业于中山大学人类学系民族学专业,1990年7月参加工作。在长达30多年的职业生涯中,李石松一直在云南工作,历任云南省政府办公厅秘书二处副处长、处长,云南省政府督查室副厅级督查专员等职。2013年开始担任云南省政府副秘书长。
2016年,李石松调任红河州委常委、常务副州长,2018年任云南省工信委主任、省中小企业局局长,后任云南省工信厅厅长、党组书记。2019年,他任曲靖市市长。2021年,他任云南省委常委、曲靖市委书记,于2023年12月卸任曲靖市委书记,任云南省委常委、省政府党组副书记。2024年1月,李石松当选为副省长,后成为常务副省长。
李石松的职业生涯可谓一帆风顺,从一名普通干部成长为副省级干部,可谓是云南政坛的佼佼者。就在他事业如日中天之时,却因涉嫌受贿罪被逮捕,让人不禁感叹:“高处不胜寒”。
二、李石松的违纪违法问题

据最高人民检察院通报,李石松在担任云南省政府副省长期间,利用职务便利为他人在工程承揽、企业经营等方面谋利,并非法收受巨额财物。此外,他还存在以下违纪违法问题:
1. 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出入私人会所,接受可能影响公正执行公务的宴请,违规借用车辆;
2. 不按规定报告个人有关事项,违规帮助他人晋升职务;
3. 廉洁底线失守,违规收受礼品礼金,接受可能影响公正执行公务的旅游活动安排;
4. 不正确履行职责,对统计造假失察,违规干预插手司法活动;
5. 贪图享乐、道德败坏。
李石松的违纪违法问题可谓触目惊心,他不仅损害了党和政府的形象,也严重破坏了社会公平正义。在党的十八大后,他仍不收敛、不收手,性质严重,影响恶劣。
三、李石松被开除党籍和公职

2024年12月,中央纪委国家监委通报,李石松因严重违纪违法被开除党籍和公职。依据《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监察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职人员政务处分法》等有关规定,经中央纪委常委会会议研究并报中央政治局会议审议,决定给予李石松开除党籍处分,由国家监委给予其开除公职处分;终止其党的二十大代表、云南省第十一次党代会代表资格;收缴其违纪违法所得;将其涉嫌犯罪问题移送检察机关依法审查起诉。
李石松的落马,再次警示我们,权力是把双刃剑,一旦滥用,必将受到法律的严惩。作为一名党员干部,要时刻保持清醒头脑,严守纪律规矩,做到廉洁自律,才能在为人民服务的道路上越走越远。
李石松的落马给我们敲响了警钟,提醒我们要时刻保持警惕,严防腐败现象的发生。同时,也让我们看到了我国反腐斗争的坚定决心和强大力量。相信在党的领导下,我国反腐斗争必将取得更加辉煌的成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