徐州警方:为博眼球在跨年夜爬上公交站顶棚放烟花,两人被拘留,徐州火灾最新消息今天
根据相关信息,徐州市公安局在跨年夜期间对一些违法行为进行了处理。具体情况如下:
1. 跨年夜爬上公交站顶棚放烟花事件:有两人因在跨年夜爬上公交站顶棚放烟花被警方拘留。此行为不仅违反了《烟花爆竹安全管理条例》,还危害了公共安全。
2. 非法售卖和运输烟花爆竹:徐州市公安局铜山区分局查获了非法售卖烟花爆竹的陈某等人,并收缴了1000余箱烟花爆竹。岳某、张某、陈某三人被依法治安拘留。此外,沛县公安局也抓获了非法售卖烟花爆竹的韩某,并在一民房内查获了600余箱烟花爆竹,韩某被依法治安拘留。徐州市公安局贾汪区分局还查获了一辆满载烟花爆竹的面包车,驾驶员张某被依法处理。
3. 禁放区域规定:根据《徐州市人民政府关于在限制区域禁止燃放烟花爆竹的规定》,徐州市在禁放区域内严禁燃放烟花爆竹。具体禁放区域包括京台、连霍、淮徐三条绕城高速合围区域以及贾汪区老矿街道、大泉街道、徐州工业园区域。警方提醒广大市民遵守禁放规定,理性过节,共同守护城市安全。
请注意,以上信息仅供参考,具体法律法规及处理情况请以官方发布为准。跨年夜的“烟花秀”变惊魂一刻:徐州警方果断出击,两人因违规放烟花被拘留
想象夜幕低垂,华灯初上,跨年夜的气氛达到了高潮。就在这欢乐的时光里,徐州彭城广场金鹰国际购物中心门口却上演了一场惊心动魄的“烟花秀”。两位年轻人为了博取眼球,竟然爬上公交站台顶棚,点燃烟花向空中喷射。幸好,徐州警方及时赶到,将两人制服,避免了可能发生的悲剧。
一、跨年夜的“烟花秀”

1月1日凌晨,当大多数人还沉浸在跨年夜的喜悦中时,荣某和吴某却做出了令人震惊的行为。他们不顾他人劝阻,爬上公交站台顶棚,点燃随身携带的烟花向空中喷射。这一幕,无疑给欢乐的跨年夜增添了一丝惊悚。
二、警方的迅速行动

就在荣某和吴某点燃烟花的那一刻,执勤民警第一时间赶到现场。他们迅速将两人控制,并对烟花予以收缴。幸运的是,现场无人员受伤。这一系列行动,展现了徐州警方的高效和果断。
三、违规行为的后果

荣某和吴某的行为违反了《治安管理处罚法》有关规定。根据法律规定,他们被公安机关依法予以治安拘留。这一处罚,既是对他们违规行为的惩罚,也是对其他市民的警示。
四、警方的提醒
此次事件发生后,徐州警方提醒广大市民,在人员聚集区域燃放烟花爆竹极易引发火灾和人身伤害事故,严重威胁群众生命财产安全。警方呼吁市民理性过节,遵守烟花爆竹禁放规定,共同维护城市安全。
五、禁放规定
根据《徐州市人民政府关于在限制区域禁止燃放烟花爆竹的规定》,市辖区范围内京台、连霍、淮徐三条绕城高速合围区域以及贾汪区老矿街道、大泉街道、徐州工业园区区域被确定为禁放区。在禁放区域内,不得储存、运输、销售、购买或燃放烟花爆竹。
六、文明过节
警方还提醒市民,在禁放区域内,未经许可,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举办各类焰火燃放活动。在禁放区域内违法违规生产、运输、储存、销售、燃放烟花爆竹的行为,将由公安机关或相关职能部门依据相关规定予以处罚;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在这个特殊的时刻,让我们共同呼吁,为了自己和他人的安全,让我们文明过节,遵守禁放规定。让我们用电子喷花、电子鞭炮等方式替代传统烟花爆竹,共同守护我们的城市安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