贵州检察机关依法对李钢平涉嫌受贿案提起公诉
贵州省应急管理厅原党委委员李钢平(副厅级)因涉嫌受贿罪,已被贵州省人民检察院指定管辖,由安顺市人民检察院依法向安顺市中级人民法院提起公诉。李钢平在担任贵州省安全监督管理局安全监督管理一处处长、党组成员、总工程师,以及贵州省应急管理厅党委委员期间,利用职务便利为他人谋取利益,非法收受他人财物,数额巨大。目前,案件正在进一步办理中你知道吗?最近贵州发生了一件大事儿,让人瞠目结舌!贵州省应急管理厅原党委委员李钢平涉嫌受贿,被检察机关依法提起公诉。这可真是让人大跌眼镜,一个曾经肩负重任的官员,竟然沦落到这样的地步。今天,我们就来聊聊这个话题,看看这位官员是如何一步步走上犯罪道路的。
一、受贿案的来龙去脉

据央视网报道,李钢平在2009年至2020年期间,担任贵州省安全监督管理局安全监督管理一处处长、党组成员、总工程师,以及贵州省应急管理厅党委委员等职务。在这期间,他利用职务之便,为相关单位和个人在申报补助资金、承接工程、拨付款项等方面提供帮助,非法收受财物共计人民币220万余元。
这可不是一笔小数目啊!李钢平的受贿行为,不仅损害了国家利益,还破坏了社会公平正义。让人不禁要问,这位官员究竟是如何做到如此大胆的?
二、李钢平的“辉煌”历程

其实,李钢平的“辉煌”历程并非一蹴而就。公开资料显示,李钢平,汉族,1962年1月生,大学学历(工学学士)。他在1982年8月至1990年12月期间,在贵州铝厂任职。1990年12月,他在中国有色金属工业总公司贵阳公司(贵州省有色金属工业管理局)任职,先后担任组干处(老干处)科长、人事部主任、党组成员、经理助理、局机关党委书记等职。
2000年10月至2004年6月,李钢平任贵州省有色金属行业管理办公室副主任、党组成员。2004年6月至2018年11月,在贵州省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任职,先后担任安全监督管理一处处长,党组成员、总工程师,贵州煤矿安全监察局党组成员。
2018年11月,李钢平任贵州省应急管理厅党委委员。就是这样一位看似风光无限的官员,却因为受贿罪被检察机关依法提起公诉。
三、丧失纪法底线,公权力沦为私利工具

据中央纪委国家监委网站通报,李钢平丧失理想信念,背弃初心使命,处心积虑对抗组织审查;违背组织原则,隐瞒不报个人有关事项;廉洁底线失守,收受可能影响公正执行公务的礼品礼金,借用管理和服务对象钱款;违反生活纪律;丧失纪法底线,将公权力当作攫取私利的工具。
李钢平严重违反党的政治纪律、组织纪律、廉洁纪律和生活纪律,构成严重职务违法并涉嫌受贿犯罪,且在党的十八大后不收敛、不收手,性质严重,影响恶劣,应予严肃处理。
四、社会各界关注,庭审现场引人注目
2025年1月21日,贵州省安顺市中级人民法院一审公开开庭审理了李钢平受贿一案。庭审中,公诉机关出示了相关证据,被告人李钢平及其辩护人进行了质证,控辩双方在法庭的主持下充分发表了意见,李钢平进行了最后陈述,当庭表示认罪认罚。
这场庭审吸引了社会各界群众的广泛关注,旁听席上座无虚席。人们纷纷表示,这样的庭审不仅是对李钢平的审判,更是对全体公职人员的警示。
李钢平受贿案的曝光,再次提醒我们,权力是把双刃剑,一旦滥用,必将付出代价。希望每一位公职人员都能以此为鉴,严守纪法底线,为人民服务,为国家的繁荣昌盛贡献自己的力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