非法收受财物1405万余元!建行深圳市分行原资深专家易景安一审获刑十一年,金融界的“明星”变“流星”
2024年12月26日,山东省青岛市中级人民法院一审公开宣判了中国建设银行深圳市分行原资深专家易景安受贿案。易景安因受贿罪被判处有期徒刑十一年,并处罚金人民币一百五十万元。法院查明,易景安在担任建行深圳市分行副行长、建行广东省分行副行长等职务期间,利用职务便利,为他人谋取利益,非法收受现金、汽车、房产等财物,共计折合人民币1405万余元。
法院认为,易景安的行为构成受贿罪,数额特别巨大。鉴于易景安到案后如实供述自己的罪行,主动交代办案机关尚未掌握的部分受贿犯罪事实,具有坦白情节,认罪悔罪,案发后积极退缴违法所得,具有法定、酌定从轻处罚情节,依法可从轻处罚。
此外,对易景安受贿所得财物及孳息依法予以追缴,上缴国库你知道吗?最近金融圈可是炸开了锅,因为一位建行的大咖栽了跟头。这位大咖就是中国建设银行深圳市分行原资深专家易景安,他因为非法收受财物1405万余元,一审被判了十一年有期徒刑,罚金150万元。这事儿可不小,咱们得好好聊聊。
易景安:金融界的“明星”变“流星”

易景安,这个名字在金融界可是响当当的。他曾担任建行深圳市分行副行长、建行广东省分行副行长等职务,可谓是金融界的“明星”。就是这样一位“明星”,却因为受贿罪栽了个大跟头。
据法院审理查明,从2002年1月至2015年6月,易景安利用职务之便,为他人谋取利益,非法收受现金、汽车、房产等财物,共计折合人民币1405万余元。这可是一笔不小的数目啊!
受贿罪:贪欲的代价

易景安的受贿行为,无疑是对金融秩序的严重破坏。他身为国家工作人员,本应廉洁奉公,为人民服务,却为了个人私欲,走上了犯罪的道路。最终,他为自己的贪欲付出了沉重的代价。
法院审理认为,易景安的行为构成受贿罪,数额特别巨大,依法应予严惩。鉴于易景安到案后如实供述自己的罪行,主动交代办案机关尚未掌握的部分受贿犯罪事实,认罪悔罪,案发后积极退缴违法所得,依法可从轻处罚。于是,法院最终判处易景安有期徒刑十一年,并处罚金150万元。
金融反腐:警钟长鸣

易景安案的审理,再次敲响了金融反腐的警钟。近年来,我国金融领域反腐力度不断加大,一批金融“老虎”纷纷落马。这充分表明,我国政府对于金融领域腐败问题零容忍的态度。
易景安案的审理,也让我们看到了我国司法公正的力量。法院依法审理,严惩犯罪,彰显了法律的威严。这也提醒我们,无论身处何种岗位,都要严守法律底线,切勿触碰红线。
反思与启示:廉洁自律,警钟长鸣
易景安案的审理,给我们带来了深刻的反思和启示。首先,我们要时刻保持廉洁自律,坚决抵制各种诱惑。其次,我们要加强法律法规的学习,提高自己的法律意识。我们要树立正确的价值观,追求真正的幸福。
易景安案的审理,让我们看到了金融反腐的成果,也让我们明白了廉洁自律的重要性。让我们共同携手,为构建一个廉洁、健康的金融环境而努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