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办发布!在10个地区开展专项债“自审自发”试点,专项债作为地方政府举借债务的一种重要方式,长期以来在推动基础设施建设、科技创新、生态环保等领域发挥了重要作用。在实际操作中,由于审批流程繁琐、程序僵化等问题,专项债的发行效率并不尽如人意。此次“自审自发”试点的推出,正是为了打破这些瓶颈制约,让专项债的发行更加灵活、高效。
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发布的《关于优化完善地方政府专项债券管理机制的意见》,我国在10个地区开展了专项债券项目“自审自发”试点。具体内容如下:
1. 试点地区:
北京市
上海市
江苏省
浙江省(含宁波市)
安徽省
福建省(含厦门市)
河南省郑州市
湖北省武汉市
湖南省长沙市
广东省深圳市
雄安新区
2. 试点内容:
下放项目审核权限:在上述10个省份以及雄安新区,将项目审核权限下放到省级政府,由省级政府审核批准本地区项目清单。
绿色通道:打通在建项目续发专项债券的“绿色通道”,以便在建项目能够继续获得专项债券资金支持。
项目申报审核机制:建立“常态化申报、按季度审核”的项目申报审核机制,以提高项目审核效率。
加快发行使用:加快专项债券的发行和使用,以更好地发挥专项债券在强基础、补短板、惠民生、扩投资等方面的积极作用。
3. 监督和问责:
监督问责:此次《意见》同步加大监督问责力度,对新发生违法违规使用专项债券资金问题的“自审自发”试点地区,情节较轻的限期整改,情节较重的停止试点。
偿债备付金制度:试点地区要加快建立偿债备付金制度,以确保专项债券资金的合规使用和及时偿还。
这些措施旨在优化专项债券项目的审核和管理机制,提高资金使用效率,并加强对专项债券资金的监督和管理。国办发布!在10个地区开展专项债“自审自发”试点
近日,国家办公厅发布了一项重磅消息,决定在10个地区开展专项债券(以下简称“专项债”)“自审自发”试点工作。这一举措旨在进一步深化财政体制改革,提高债券发行效率,优化资源配置,更好地服务于经济社会发展。

专项债作为地方政府举借债务的一种重要方式,长期以来在推动基础设施建设、科技创新、生态环保等领域发挥了重要作用。在实际操作中,由于审批流程繁琐、程序僵化等问题,专项债的发行效率并不尽如人意。此次“自审自发”试点的推出,正是为了打破这些瓶颈制约,让专项债的发行更加灵活、高效。
根据试点方案,这10个地区的政府将获得更大的自主权,负责专项债的审核和发行工作。这意味着地方政府可以根据本地区的实际情况和发展需求,自主选择合适的债券期限、利率水平等要素,从而更好地匹配资金供给和需求。同时,这也为地方政府的债务管理带来了更大的灵活性,有助于防范化解地方政府性债务风险。

值得一提的是,“自审自发”试点还强调了市场化原则。试点地区在发行专项债时,需要遵循市场规律,充分考虑市场需求和投资者意愿。通过市场化机制的引导,提升专项债的发行质量和市场接受度,实现债券价格与市场利率的相互发现和有效传导。

此外,为了保障试点的顺利推进,国家办公厅还配套制定了一系列政策措施。例如,简化了审核程序,减少了不必要的审批环节;建立了信息披露制度,增强了市场的透明度;加强了市场监管,确保债券发行的规范化和安全性。这些措施的实施,将为专项债的“自审自发”试点提供有力支撑。
从更宏观的角度来看,“自审自发”试点的推出也是我国财政体制改革的重要一步。它标志着地方政府在债务管理上的自主权得到了进一步提升,有助于激发地方政府的积极性和创造性。同时,通过市场化改革,能够更好地发挥市场在资源配置中的决定性作用,提高整个经济体系的运行效率。
当然,任何一项改革都面临着挑战和不确定性。在“自审自发”试点的推进过程中,也需要关注可能出现的潜在风险。比如,地方政府过度举债可能导致财政不可持续的风险增加;市场机制的不完善可能导致债券定价扭曲等问题。因此,相关部门需要密切关注试点过程中的新情况和新问题,及时采取应对措施加以解决。
此外,还需要加强投资者教育,提高他们对专项债的认识和理解。专项债作为一种相对安全的投资产品,具有一定的吸引力。但是,如果投资者对债券的发行主体、信用风险等方面了解不足,可能会产生误判和投资损失。因此,通过加强宣传教育,提高投资者的风险意识和投资能力,是确保专项债市场健康发展的重要保障。
展望未来,随着“自审自发”试点的深入推进和财政体制改革的不断深化,我们有理由相信专项债市场将迎来更加广阔的发展空间。地方政府将能够更加灵活地运用债券工具,为经济社会发展提供有力的资金支持;而市场机制也将不断完善,推动专项债向更加市场化、透明化的方向发展。
“国办发布!在10个地区开展专项债‘自审自发’试点”是一项具有深远意义的改革举措。它不仅有助于提高专项债的发行效率和市场接受度,还能够促进地方政府的债务管理创新和财政体制改革深化。我们期待在未来的实践中不断探索和完善这一制度安排,为我国经济社会的持续健康发展贡献更多力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