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拟修法明确科普服务应具科学性 不得有虚假错误内容,九月,我们不见不散
根据最新消息,中国正在对《科学技术普及法》进行修订,以明确科普服务应具有科学性和合法性,不得包含虚假或错误的内容。此次修订草案已经于2024年11月提请十四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十二次会议进行初次审议,并于12月21日进行了二次审议。
修订草案二审稿明确指出,组织和个人提供的科普产品和服务、发布的科普信息必须具有合法性和科学性,不得包含虚假或错误的内容。此外,草案还规定国家将加强对科普信息发布和传播的监测与评估,以确保科普内容的准确性和可靠性。
此次修订还提出了一些新的措施,例如规定每年9月为全国科普月,以增强公众对科普工作的关注和参与。同时,草案还要求网络服务提供者在发现用户传播虚假错误信息时,应立即采取处置措施,以进一步细化网络服务提供者的责任。
总的来说,此次修法旨在提高科普服务的质量,确保公众能够获得准确、科学的科普信息,促进科学知识的普及和传播。哇,你知道吗?最近我国正在酝酿一项大动作,那就是对科学技术普及法进行修订,其中最引人注目的是,拟明确科普服务应具科学性,不得有虚假错误内容。这可是一项关乎全民科学素养的大事,让我们一起来看看这项修订草案都带来了哪些新变化吧!
科普月:九月,我们不见不散

还记得每年的9月吗?那可是我们国家的科普月哦!据中新网报道,我国拟修法规定每年9月为全国科普月。这意味着,从今年开始,每年的9月,全国各地都将举办丰富多彩的科普活动,让科学知识走进千家万户。
科普,不只是知识的传递

你知道吗,科普不仅仅是把科学知识告诉大众那么简单。根据凤凰网湖北的报道,科普是实现创新发展的基础性工作。它不仅能够提高全民科学素养,还能激发公众的创新热情,推动科技进步。
科普内容,必须科学严谨

那么,科普内容应该具备什么样的特点呢?答案是:科学严谨。新华社的报道指出,修订草案明确要求,组织和个人提供的科普产品和服务、发布的科普信息应当具有合法性、科学性,不得有虚假错误的内容。
这可是为了保障公众的知情权,让每个人都能接触到真实、准确的科学知识。想想看,如果科普内容都是虚假的,那我们还能相信什么?
网络平台,也要肩负责任
当然,科普内容的传播离不开网络平台。据中新网报道,草案二审稿规定,网络服务提供者发现用户传播虚假错误信息的,应当立即采取处置措施,防止信息扩散。
这可是对网络平台提出了更高的要求。毕竟,网络是信息传播的重要渠道,如果连网络平台都不能保证信息的真实性,那科普工作就无从谈起了。
科普,让每个人都能受益
科普工作,不仅仅是科学家和教育工作者的责任,更是全社会共同参与的事业。据新华社报道,草案二审稿还规定,开放大学、老年大学、社区学院等应当普及卫生健康、网络通信、智能技术、应急安全等知识技能,提升老年人、残疾人等群体信息获取、识别和应用等能力。
这意味着,科普工作将更加关注弱势群体,让每个人都能享受到科学的阳光。
我国拟修法明确科普服务应具科学性,不得有虚假错误内容,这是一项利国利民的好事。让我们共同期待这项修订草案的正式实施,期待科普工作能够为我国的科技创新和全民科学素养的提升贡献力量!